昨日,在董事长芮跃华、副总经理徐明的带领下,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首次以中小股东身份出席了上市公司柘中股份的股东大会,并依法行使了股东质询权、建议权、表决权等权利。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投服中心在柘中股份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已向公司提出股东建议,一是在《公司章程》中应明确规定“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二是在《公司章程》中应明确规定“不得限制投资者征集投票权最低持股比例”。
芮跃华表示,为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权利,投服中心认真、集中查阅了柘中股份对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的情况,发现了尚有不够完善之处。4月27日,围绕公司章程,投服中心与柘中股份进行了电话预沟通,之后向其发送了《股东建议函》。在收到投服中心的股东建议后,柘中股份专门召开董事会增加“修改公司章程”临时提案,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芮跃华认为,在整个沟通过程中,中小股东感受到了柘中股份对公司股东建议权的充分尊重以及对合法权益的保护,这也是遵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要求的具体体现。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在股东大会现场,徐明代表投服中心行使股东质询权和建议权,提出了6个问题与建议:一是柘中股份去年利润中的主营业务贡献少,非主营利润多,公司2016年主营业务是否可持续?二是正式董事会与临时董事会的区别是什么,临时股东大会是否有小股东参加?三是2015年公司的募投项目进行了变更,建议公司以后对重大事项要更加审慎对待;四是公司2015年分红比例达到38%,超过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这是令中小股东欣喜的,建议公司在保持公司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坚持给予中小股东长期稳定的回报;五是当下理财产品违约、P2P跑路等事件频发,建议公司更加审慎对待金融投资产品,注意风险控制;六是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因事未到,鉴于年度股东大会的重要性,建议独立董事应尽量参加。
柘中股份董事长陆仁军和董秘郭加广对投服中心提出的质询和建议一一回应,并表示积极采纳股东建议,以后更加注重倾听中小股东的意见建议,强化风险控制,完善公司治理。
芮跃华介绍,投服中心作为中国证监会批复设立和直接管理的证券金融类公益机构,其基本职责在于以股东身份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质询、建议、投票等股东权利,代表中小投资者履行行权和维权职责等。
今年2月,证监会批准了投服中心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三个区域的近500家上市公司开展持股行权试点,依法购买、持有试点区域所有上市公司每家1手A股股票,以普通股东身份依法行使权利,通过示范效应提升中小投资者股权意识。
投服中心本次行权是持股行权试点的第一单,下一步将积极推动持股行权试点深化下去,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